(记者 王洋)自2015年被水利部确定为河湖管理创新试点县以来,芜湖县以全国河湖管护体制创新试点为契机,在全市率先建立实行“河长制”,切实落实河湖治理保护责任,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。
去年,该县委托编制单位完成了《芜湖县“河长”试点方案》,并获得水利部评审通过。县人大将《以河长制为抓手,治理保护水生态工程》列为 “一号议案”,重点督办。县委将其列入芜湖县“十大工程”之一,予以强力推进。此后,结合县域实际,该县创新发展理念,提出部门联动,齐抓共管,推进工业污染防治、农业污染防治、清淤护岸活水、农村清洁、居民生活污染治理等水生态治理保护“五大工程”建设,明确了水环境治理“两洁两改善”的工作目标。
当前,按照“以块为主、属地负责”的原则,该县全面落实“河长”管理制度。实行由县级领导担任河长,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河长,县直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。县领导组采取工作调度、通报、督查、目标责任制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办法,一旬一调度,一月一汇报,一季一检查,一年一考核。各镇全面落实河长工作责任,出台河长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,每条河道均设立河长牌,接受全社会的监督,形成了有人干事、有人管事的工作格局。
实行“河长制”以来,芜湖县水生态明显改善,水环境持续向好。2016年全县改造中小灌区4.6万亩、塘坝扩挖390口、整治河沟113公里、改造灌区末级渠系2万亩;经第三方专业评测机构测算,2016年县域内垃圾清扫量增加了27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