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芜湖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
日期:2017-10-11 15:30:19 浏览

芜湖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为芜湖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,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,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   招聘原则:

公开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。

二、招聘岗位及条件:

岗位:芜湖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教师2名(其中男性一名),从事孤独症康复教学工作。

年龄:30周岁以下(1987年9月1日后)。

专业:教育学、社会学、心理学相关专业。

学历及其它要求:本科及以上,身体健康,遵纪守法,责任心强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,能吃苦耐劳,服从领导安排,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
三、招聘程序

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、资格初审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核、公示、聘用的程序进行。

1、报名和资格初审

报名时间: 2017年 10月16日— 10月20日(8:30-16:00)

地点:芜湖市花津路58号(芜湖商会大厦3楼)。

应聘者在现场报名时,须携带个人简历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,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。

应聘人员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提供虚假资料的,一经查实,取消聘用资格。报名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。入围笔试的人员名单、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2、考试

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。应考人数与聘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:1。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,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。

为确保新聘人员基本素质,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

 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3: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。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,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,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;如参加某一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 人(含2人),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(含75分),对于面试成绩未达到该分数的考生,不予进入下一环节。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%。

3、体检、考核、公示及聘用

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(考试总成绩相同的,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),以1: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。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。

对体检及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五天。公示无异议后,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

四、有关待遇

实行劳动合同制,工资待遇按照市财政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。(试用期三个月,每月2000元)。

 附:报名登记表.doc

联系人:周吉科 、管丽媛   联系电话: 3881323

监督电话:38373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