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春节前夕至今,酒店餐饮业用工紧张,一些店面也临时招用了不少小时工,以缓解压力。不过,在招用小时工时双方均需要注意,事先做好有效协议,对双方既是约束也是保护。日前,寒假到一家酒店任小时工的大学生小杨就遇到了郁闷事,她通过本报新闻热线3838110反映,“答应我每小时13元,结果结账时每小时扣了5元钱。”对此,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。
小杨告诉记者,寒假从大学校园回家后,她和家人商议想做小时工,就当是锻炼自己再挣点零花钱。在家人支持下,小杨通过网络的招聘广告如愿以偿。直到除夕前,小杨在该酒店每天从中午12时左右工作到晚上8时许,工作约10天后,她向酒店提出结束该小时工岗位。在结账时,酒店方面以小杨没有干到开学前为由,没有按约定好的每小时13元支付报酬,总计少支付了400元。
对此,小杨认为酒店所为没有道理,“虽然他们可能和其他小时工有约定,但是我应聘时问过他们可否请假,对方回答小时工是干一天事算一天钱,应该理解为干到哪天均可。既然如此就不应该扣我的钱。”在小杨提供的和酒店主管微信交流的文字中,记者看到,该主管说本来不扣的,但是因为又有小时工提前走了,所以对小杨和另外一位小时工均进行了扣钱处理。
2月18日,记者与该酒店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,对方解释,他们的确和每位前来应聘的小时工均口头约定,如果干不到约定的时间,酒店方面会扣钱,这也是他们所同意的。不过,酒店方面也坦承没有任何书面协议。对于这次小杨质疑扣钱一事,该负责人表示愿意将扣除的钱补给小杨,“我们和她可能有些误会,今后我们也会注意”。不久后,小杨与记者联系表示已收到酒店补发的钱。
安徽宇浩律师事务所李祥强律师表示,尽管该酒店和小杨只是劳务关系,但也最好事先签个协议,避免事后扯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