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新政的实施细则,芜湖优秀就业见习基地可获政府奖励。当年度参加我市就业见习的各类用人单位均可申请,要求有较完善的见习管理、教育制度,配备专门的指导人员;招收见习学员不少于10名且留用率不低于50%;见习期间能规范使用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平台,按时足额为见习学员发放补贴。
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相关表格,准备见习工作总结及就业见习管理制度材料、人员情况汇总表、学员见习补贴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发放凭证、留用见习学员名册等。成功获评“优秀就业见习单位,”可获得2万元/家的奖励,全市每年评选不超过10家。
具体流程,由市人社部门发布通知,申请单位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提交材料,初审后报送市人社部门。市局牵头组成考核小组,确定拟认定名单。公示无异议后,发放资金。
同时,对于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,也有相应的奖励。所谓创业孵化基地,是指开发更多就业岗位、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。被评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,给予50万元奖励,按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5年拨付。
申报单位要求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运营主体。即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,有专门的运营管理机构,具备为入驻实体提供创业服务的资质和能力,实际运营1年以上。基地发展目标和市场定位清晰,有明确的准入退出标准、帮扶措施、考评办法等机制,可为服务对象提供创业培训、经营管理指导、政策和信息咨询等服务。有相应的供电、供水、消防、通讯、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。根据不同的产业类型,对基地建筑面积、入驻的创业实体数、带动就业人数都有不同的要求。注重提升孵化质量,实际总营业收入等指标应持续增长。
申报时,需要填写相关表格,准备场地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,或租赁合同复印件,租赁期不少于5年;基地建设方案和管理制度;运营机构营业执照,法定代表人身份证;入驻企业营业执照、创业团队项目计划书和身份证、入驻协议;活动举办情况相关材料。
有意向的基地可向所在县区创组办提出申报,后者初审后报市创组办。市创组办组织开展实地查验、专家答辩和综合评审,择优确定拟认定名单。经公示无异议后,发放补贴资金。市创组办将定期对基地运行情况考核监督,年度考核不合格者,停止享受次年扶持政策,撤消相应资格。
(本文中提到的所有申请表格,均可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阅下载)